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目 录
前 言
一、规模总量持续增长,社会贡献不断提升
三、资源要素供给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形势
二、风险和挑战
一、指导思想
三、发展目标
一、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五、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七、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二、加强统筹推动
四、强化示范引领
前言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总结“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新创业,支持降本增效,规范企业经营,全省民营经济保持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活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协调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巩固。
“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不断壮大,从市场主体数量、经济规模总量、税收支撑、就业保障等方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169.8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94%;实有私营企业345.2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157%;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60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142%,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5%;实现税收7445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税收34192亿元,年均增长8.2%;到2020年年底,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累计承接就业人口3700万以上。民营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蓄水池、稳定器的作用凸显。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近百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近40家。全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占全省的比重超过70%。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8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6万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达到16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98家,国家众创空间达到24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超过2.5万家。建成省市级创业辅导基地500家,入驻企业4.6万家,从业人员110万人。“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1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30个,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34家、瞪羚企业709家、独角兽企业13家、新跨越民营企业20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71个。
建立健全全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启动实施产业资本对接行动,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020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776.2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较2015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全面实施“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0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850亿元。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稳步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程度不断加深。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拥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9个,带动各地建设省级示范平台236个。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建设完善,集结形成3000余家特色突出、功能健全、信誉良好的服务商(机构),累计开展服务活动3万多次。面向实体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9家。启动实施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各类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搭建,企业应用数字化信息渠道更加便捷,全省“上云用云”中小企业超过20万家。广泛开展管理咨询、诊断和公益化服务,大力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二)新发展格局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带来国内国际双重市场资源和新的市场机会。山东省是全国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三次产业发展均衡,实体经济基础雄厚,要素支撑条件优越,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势突出,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改革开放带来发展新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将进一步破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推动落实,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叠加,集聚更多发展资源。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全面起势,山东邻近日韩,地理位置优越,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畅通完善,“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韩自贸协定等为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国际化发展机遇。
(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全球有效需求不足,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面临挑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部分国家逆全球化,产业链呈现收缩化、区域化特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合作和经贸合作的深度及广度受到严重威胁。国内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释放不足,市场需求挖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速度。
(三)转型升级压力依然存在。一方面,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多数仍处于产业链中下游、产业层次中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利润率低,品牌实力、产业链协同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薄弱,缺乏进入新兴产业、构建新模式、打造新业态的经验和人才。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短板比较突出,普遍缺乏规范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部分企业主业不聚焦、目标路径不清晰,创新动力、创业活力不足,缺乏开放合作、共生共赢的理念,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及潜力仍然十分广阔。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服务,引导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坚守主责主业,推动理念、技术、组织、管理和模式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步伐。
(四)坚持绿色集约融通发展。以集群和园区为载体,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发挥地域特色,推进集约集聚,塑造上下游协调、产供销配套、大中小融通发展新模式,打造产业生态和区域经济新优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六)坚持服务保障优化环境。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四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和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总体目标是: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持续扩大,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大量涌现;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集群特色发展更加鲜明,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更加紧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确立,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发展质量速度效益更加协调,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巩固。
创新驱动目标。到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3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4万家,“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50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50家。
服务支撑目标。到2025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个、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0家;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00家左右;省级每年培训企业家1500人左右。
一、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推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定期化动态化,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评估清理。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二)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推出不少于100项企业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
(四)建设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信用环境。通过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弘扬诚信文化,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各级引导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纳入信用奖惩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守信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专栏1 “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 |
1.推广实施行业综合许可。新选取建筑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等30个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逐步实现全省全行业全覆盖,将一个行业所有审批事项信息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打造“一证准营,全省通用”新模式,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2.实施推进“九个一”管理。①实施清单管理,实现“一单覆盖”;②相对集中审批事权,实现“一门办理”;③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④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⑤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⑥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⑦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⑧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⑨加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实现“一体联动”。 |
二、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5类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协同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进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突破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难题,省重点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项目不低于省级重大项目总数的50%。到2025年,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达40%左右,有研发机构的占比达25%左右。
(二)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建设全省产学研综合平台,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研发设备等创新资源的供需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创新联合体。鼓励欠发达市、县(市、区)的企业,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创新资源聚集区建设科创飞地。鼓励42个重点产业链“链主”型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每个产业领域布局1-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到2025年,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左右,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中心。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深化创新成果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创新产品保险补偿机制,促进整机(系统)和基础技术互动发展,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加快融入良性循环的新技术创新应用体系。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改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模式,进一步做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25年,推动5000项以上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专栏2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
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及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每年支持1000家左右的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力争到2025年,全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培育3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形成2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一)加快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市场机遇,大力实施绿色标准,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00家左右。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