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八大发展战略,以人才为中心、以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主线,围绕引、育、留各环节全周期,聚焦人才服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努力做到“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人才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管理
全职引进到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
办理流程:
1.省属事业单位引进获得“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后,可在政务专网“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纳入实名制管理业务。
2.上传引进人才的“山东惠才卡”扫描件。
3.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编办,省委编办收到申请后随到随办,最迟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职称评审
1.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办理流程:
(1)高层次人才根据统一部署安排申报高级职称。
(2)各类别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3)公布评审结果。
(4)发放电子证书、一键出证。
2.建立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制度
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区域,以下简称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限,开发区或开发区内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评审需要,申请组建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分类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在开发区工作的特色专业人才,可不受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对实践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特色专业人才,论文、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特色专业人才可选择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办理流程:
(1)开发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特色专业职称。
(2)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3)公布评审结果。
(4)发放电子证书、一键出证。
(三)科研服务
以创新券的形式,对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开展的检测、试验、分析、合作研发等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
办理流程:
1.注册会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登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简称省仪器设备网)并注册为企业类型或创业(创客)类型用户,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2.申请使用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等材料,在线打印创新券。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
3.申请兑现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于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提交前期已经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创新券。设区市科技局在每月的第8至12个工作日内审核兑付申请材料,在线提交兑付审核意见和兑付申请表。省科技厅在每月的第13至17个工作日内将兑付资金拨付到使用方。
(四)子女入学
简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手续,不对省级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设置户籍、房产购置等限制性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省就学提供便捷服务,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
办理流程:
1.高层次人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子女入学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交申请,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信息联网平台接受申请。
2.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材料后,根据高层次人才相关材料和当地工作实际,提出安排意见,优先协调办理入学转学手续,并通过平台等方式告知学校、高层次人才。
3.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予以优先协调办理。
(五)医疗保健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就医,符合保健证办理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健待遇;不符合保健证办理条件的,在高层次人才定点医院享受预约就医等优质服务,必要时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服务专员可进行陪同。
办理流程:
1.属于保健对象的高层次人才。可凭保健证在保健定点医院的保健门诊、保健病房就诊治疗,医疗费按原渠道解决。
2.不属于保健对象的高层次人才。可持“山东惠才卡”在高层次人才定点医院就诊治疗,定点医院结合高层次人才诊疗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六)出入境和居留
1.签证类
(1)换发人才(R字)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签证。
(2)申办口岸签证和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办理口岸签证入境。以上人员和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审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通知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4)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相应类别签证。
2.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市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受理、审查和决定。受理机关受理后,开展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收到材料后开展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审核机关代国家移民管理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申请换发和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后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制证。
(七)“山东惠才卡”核发
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作为凭证向其提供出入境服务、户籍办理、医疗保健、职称评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办理流程:
1.直接颁发类
省直部门将符合直接颁发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信息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制作发放“山东惠才卡”。
2.审核颁发类和评审颁发类
(1)高层次人才通过“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交基本材料。
(2)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服务专员协助高层次人才在系统补充有关材料,并逐级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组织审核或论证,对审核或论证通过的,颁发“山东惠才卡”。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工作,做好实施方案的统筹协调及具体任务分工、政策落实督查等工作,定期协调调度,项目化推进实施。
(二)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流程再造工作成效,作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和各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人才政策落实督办。依托“12345”人才服务专线等,实时受理人才政策落实问题。对人才提出的投诉事项,建立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逐一反馈、回访督导的办理机制,做到问题马上处理、政策马上落实。
本实施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指山东省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具体范围详见《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
流程再造后图示
一、编制管理
二、职称评审
(一)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二)建立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制度
三、科研服务
四、子女入学
五、医疗保健
(一)属于保健对象的高层次人才
(二)不属于保健对象的高层次人才
六、出入境和居留
(一)签证类
(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七、“山东惠才卡”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