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20〕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和《山东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动计划与我市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支持。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政策与本行动计划有冲突的,以本行动计划为准。